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合肥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急救中心救护车及楼梯椅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35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急救中心救护车及楼梯椅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急救中心救护车及楼梯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352)答疑公告如下:

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请问能否进一步明确?

答:可以。现对“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的要求明确如下:

1)供应商是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供应商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3)供应商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

2、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