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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秋春季)教材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15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秋春季)教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159)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一、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项目管理、售后服务方案”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请问能否修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与出版社合作紧密度、实力证明”项评分标准?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项评分标准变更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中专或高等院校教材供货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5分。”。 四、删除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与出版社合作紧密度、实力证明”评分标准中“供应商具有国内出版社发行代理资质,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字样。 五、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与出版社合作紧密度、实力证明”项评分标准“(2)具有与出版社合作出版教材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满分3分;(3)具有与国家一级出版社(百佳出版社)签署的教材出版合同,并成功出版教材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满分2分。”,变更为“(2)具有与出版社合作出版教材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同一出版社合同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3)具有与国家一级出版社(百佳出版社)签署的教材出版合同,并成功出版教材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0.5分(同一出版社合同仅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满分2分。” 六、请问如何理解“与出版社合作紧密度、实力证明”中“第(2)、(3)涉及同一出版社不重复计算”的要求? 答:“第(2)、(3)涉及同一出版社不重复计算”是指第(2)、(3)项出版社须为不同出版社,如供应商提供的与某出版社的合同已在第(2)项中得分,则与该出版社的所有合同均不参与第(3)项评分。 七、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供两课教材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5年修订版教材和教学大纲使用的通知》,两课教材无折扣销售给学校;其他教材按照投标报价据实结算。”变更为““两课教材”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最新版本,两课教材无折扣销售给学校;其他教材按照投标报价据实结算。”。 八、本项目采购需求“四、服务要求”中增加“8、投标供应商应根据学校教学需求和教材建设要求,提供校本教材出版咨询及相关延伸服务方案。” 九、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7 日 9 :30”,现延期到“2018年8月7 日9:30”; 十、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十一、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