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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路管理局长丰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S1762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长丰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路管理局长丰分局道路清扫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S1762)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5页要求“★前/后悬1110/1845(±20)”,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前/后悬1110/1845mm(±50mm)”。 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5页要求“★离去角 ≤14°”,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离去角≥14°” 。 3、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5页要求“★外形尺寸(长×宽×高)7120×2200×2700mm(±20mm)”,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外形尺寸(长×宽×高)7120×2200×2700mm(±50mm)”。 4、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5页要求“★整备质量 7300Kg(±50kg)”,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可以,修改为“整备质量7300Kg(±100kg)”。 5、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6页要求“垃圾箱额定容量≥3.5m³,卸料角度≥46°”,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7页要求“在右扫盘及垃圾箱后部设置高清晰监视探头,驾驶室内设置一高清晰液晶显示器,画面可分别切换到右扫盘位置及垃圾箱后部位置,作业时,可对扫盘作业工况和整车作业质量进行监控”,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8页要求“设有高压水泵运转状态监测装置,能有效监控高压水泵运转状态”,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第48页要求“垃圾箱、清水箱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保证水箱永不生锈”,请问是否可以修改? 答: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8月3日14:30”; 10、招标文件其余要求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