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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FCZ145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合肥市经贸旅游学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1456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1、投标资格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空调设备安装,请修改。

答:该项目为空调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因牵涉到机电设备安装,且安装条件复杂,多数空调安装在高层,须具有机电工程承包资质,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空调生产和销售以及安装服务类型的企业,完全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畴,请修改。

答:此项目安装条件复杂,多数空调安装在高层,安装须使用吊栏进行外墙作业,危险性大,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项目的施工,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3、关于“知名”等作为评审标准,可否修改?

答:此项分值为主观分,且评分内容不限于“知名度”,主要考量的是所投产品综合实力及评价,故不予修改。

4、关于“财务状况”评分细则可否进行修改?

答:修改为“对投标供应商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是否有充足资金保障本项目实施,社保及税收交纳情况等方面从0-2分进行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具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投标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即可)的社保及税收交纳情况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该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可为下列形式之一: ①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缴费记录截图扫描件;②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③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经投标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5、“投标供应商业绩”修改为:自20151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具有空调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空调数量:

(1)100()- 300(不含),每个业绩得1;

(2)300台及以上的,每个业绩得2分。

:①同一合同不累计得分,以得分高的为准,满分6;

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空调数量不包含中央空调;

④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反映空调具体类型及数量,须另附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文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变更公告(市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