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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急物资融雪剂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153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急物资融雪剂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急物资融雪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1535)答疑公告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融雪剂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请问合同金额5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是否得分?另外同一单位,第一批次采购后再进行补充,重新签订的采购协议是否认可为同一合同? 答:合同金额5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得分;同一单位,第一批次采购后再进行补充,重新签订的融雪剂补充采购协议金额不累计计算。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