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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1899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第40-50包补充及变更公告

“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第40-50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1899-40-50)补充及变更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增加前注第11条:“1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厂家原版技术彩页扫描件或影印件(打印彩页无效)。彩页须包含能够验证产品主要参数的图片或照片,如未提供或提供的图片照片不能清晰佐证产品主要参数的,相应评审指标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第5条备注“备注:上述第(1)、(2)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在投标时不能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如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也未承诺供货前提供,投标无效。”变更为“备注:上述第(1)、(2)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在投标时不能提供,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上述资料,逾期未提供的,按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如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也未承诺供货前提供,投标无效;只提供承诺的评标委员会针对相应评分项进行酌情扣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武警合肥市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第40-50包补充及变更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