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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八中学教学用学生机房设备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345
原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八中学教学用学生机房设备采购安装答疑公告 “合肥市第八中学教学用学生机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345)答疑公告如下: 问:采购需求中第9项稳压电源的规格要求“★7、具有防浪涌功能,设备按GB17626.5-2008标准,符合三级标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有权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检测报告上须具有CMA或CAL认证标志)”。据我公司了解,很多厂家不具备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请问可否删除此要求? 答: 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据采购人调研,此功能为保护设备防雷必须具备的,且有安德力士,百纳德,克雷士等厂商的设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5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