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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FCZ0700

原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答疑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第2包)”项目(项目编号:2018HFCZ0700)答疑公告如下:

1建议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内容“业绩”、“履约反馈”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上述项设定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车载图像采集设备”中“3.★设备具有LED显示屏,可通过设备自身LED显示屏指示当前运行状态,包括电池电量、无线网络连接状态、GPS/BD连接状态,卫星连接信息等”,该项规格要求具有倾向性,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具有三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此项规格要求,如大华、常州明景、海伊视讯、卓炜视讯等。

3、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车载图像采集设备”规格要求中第4项和第6项,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检测报告?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4、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哪些原件进行复核?

答: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下述原件进行复核,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实,采购人将有权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1)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0551-66223922,66223923

三、附件

附件:答疑公告07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