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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阳区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LYHJ0028
原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三次)答疑公告 庐阳区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三次)项目(项目编号:2017LYHJ0028 )作如下答疑: 1.提供“Image capture plus”采集软件及二次开发包(SDK)提供智圣扫描终端数据安全保护软件(为保证扫描的敏感数据,不被恶意通过其他存储介质转移,将其非法输出造成数据泄密)。这两条技术参数均明已经违反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条 “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同时也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因上述两项均属于软件产品,具有特定性,因此,建议采购人将软件单独进行单一来源采购为宜。 答复:业主单位案管平台的影像核心,是基于“Image capture plus”为基础核心的二次开发,该系统经过数年的应用,数据采集100%不丢失,是基于数据采集平台的稳定和安全。二次开发包的应用是我院相关业务部门需求。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最高院的相关规定,基于对案管平台的安全防护,从2014年开始陆续引入智圣数据安全软件,相关兄弟单位案管、OA系统均有在线运用。上下级法院和平级业务部门的互联互通必须基于同一加密平台。否则造成图像无法调用和读取。目前市场主流扫描仪厂商或者第三方软件厂商的均有类似产品。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故原有招标参数保持不变。 2.提供数据安全的软件产品,提供国家保密局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评测中心出具的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提供软件的著作权证书. 答复:业主单位的案管和OA系统文件有保密要求,应用在该系统上软件产品,是必须通过涉密认证,软件产品必须拥有著作权的正版软件。故原有招标参数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95号庐阳区政务办公楼2楼 联系人:邢工 电话: 0551-65699726 合肥市庐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11日
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