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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正线物业服务(2026-2027年度)

     原项目编号: 2026HEFRD0064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正线物业服务(2026-2027年度)补疑

项目编号:2026HEFRD0064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第四条 管理组织、人员配置要求8.人员其他要求:(2)投标人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员工的社保或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最终结算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未使保险处于有效状态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从审计价款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询问:因招标文件要求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意外险不涉及第三方赔付。雇主责任险可保护雇主权益。

建议调整为:(2)投标人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员工的社保或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最终结算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未使保险处于有效状态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从审计价款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答:因与第二条答疑问题相似,具体修改内容以第二条答疑回复内容为准。

2、招标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第四条 管理组织、人员配置要求8.人员其他要求:(2)投标人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员工的社保或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最终结算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未使保险处于有效状态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从审计价款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询问:因招标文件要求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意外险不涉及第三方赔付,雇主责任险可保护雇主权益。

建议调整为:(2)投标人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员工的社保或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约期间根据国家最新社保法律法规作实际调整)如最终结算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未使保险处于有效状态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从审计价款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答:同意。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人要求”第四条第8款“人员其他要求”第(2)项修改为:投标人须按国家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员工的社保或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人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凡属工伤意外、过劳死亡、劳务纠纷等情况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约期间根据国家最新社保法律法规作实际调整)。如最终结算时,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未使保险处于有效状态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从审计价款中一次性扣除该费用。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陈工

话:0551-6900905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05466223831

20267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正线物业服务(2026-2027年度)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