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第一批次工程结算复审咨询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6HEFRQ00608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第一批次工程结算复审咨询项目答疑1 项目编号:2026HEFRQ0060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投标人业绩一:要求业绩须为全国知名房企合作项目(知名房企:是指全国性规模房企前二十强或安徽省房企十强。我公司**项目业主单位为某知名房企参股公司,但是由某交易公司从造价咨询库中抽取我公司作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请问投标时提供与交易公司签订的入库合同、该项目任务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知名房企的查询截图是否可以? 回复:投标时提供与交易公司签订的入库合同、该项目任务单、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知名房企的查询截图则予以认可。 2.投标人业绩一:要求业绩须为全国知名房企合作项目(知名房企:是指全国性规模房企前二十强或安徽省房企十强。我公司**项目业主单位为某知名房企参股公司。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的参股股东信息于2025年后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股东名单中已不再包含该知名房企。但我公司该项目的业绩委托时间是在股东信息变更前,请问投标时提供的截图可以体现变更前知名房企参股信息是否可以? 回复: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24页中投标人业绩自“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复审(或二审)业绩。每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8分。”关于该业绩所指的复审(或二审),是否可以将跟踪审计初审界定为一审,结算审计界定为复审或二审? 回复:如跟踪审计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的认定为一审,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4.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3.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中包含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业态可以是裙房商业、写字楼、办公楼、购物中心、天街)结算审核(或跟踪审计或最高投标限价)业绩,每个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请问行政办公楼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086 2026年7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