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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警送生矫治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6BFFBZ00361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警送生矫治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BZ00361 第一部分:变更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5.3 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施工承包人采用 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包含保函形式),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修改为“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监理单位采用 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如监理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则在移交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1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0551-66223628、66223831 2026年4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附件:4.27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