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SS202405、SS202406地块街头绿地物探及测绘

     原项目编号: 2026HEFRZ00206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SS202405、SS202406地块街头绿地物探及测绘(二次)答疑1

项目编号:2026HEFRZ0020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

1.在“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下的“一、投标函”(第66页)中,抬头(致函对象)为“某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文件”目录下的“一、投标函”(第85页)中,抬头(致函对象)同样为“某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然而,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页)、第七章“联系方式”(第5页)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等多处,招标人的正式名称均明确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两份“投标函”格式中的“某”字,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人法定名称存在一字之差,可能导致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困惑。

问:在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投标函及其他需填写招标人名称处,应统一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某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准?如果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人法定名称为准,那两份“投标函”格式中的“某”字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招标人名称处均应填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某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系笔误,均应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请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刘经理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12

2026年4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3日

附件:2026HEFRZ00206答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