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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产投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病理项目外送检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0034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产投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检验、病理项目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WZ00347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中投标人资信认证“2.为保证标本运输时效性,投标人承诺实验室在本项目所在地的得2分。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目所在地系指安徽省”。将实验室位于安徽省内作为加分项,强制限定地域,客观上排除安徽省外优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酌情考虑修改招标文件要求,方便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本项非资格项,不存在排斥外地企业,外地企业如在本项目所在地有所属实验室(母子公司的实验室可以互认,总公司可以采用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实验室,投标文件中提供隶属关系证明即可),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中冷链物流运输服务“2、投标人承诺标本运输时间控制在1.5小时内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标本运输时间指样本从招标人所在地出发至投标人实验室运输时间)”。此评分办法局限于合肥市内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要求,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外地潜在供应商。请酌情考虑修改招标文件要求,方便更多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本项非资格项,不存在排斥外地企业,外地企业如在本项目所在地有所属实验室(母子公司的实验室可以互认,总公司可以采用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实验室,投标文件中提供隶属关系证明即可),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此外医院部分检查业务对检验外送标本运输及出具结果时间有时效性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产投康养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魏武路与李湾路交口向北150米 联系人:陶工 电 话:0551-66857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杨皖 电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6年04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