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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水务集团排水公司2026-2027年度排水自控设备运维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0031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水务集团排水公司2026-2027年度排水自控设备运维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2026BFFWZ00317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其中1.4.1条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5)条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资格要求“至少有一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此次招标运维服务项目中不涉及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本项目中仅包括对安装在高处的设备(摄像机、雨量计等)进行维护、拆除更换作业,应选用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因此建议将人员资格中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修改为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的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的“至少有一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现修改为:“至少有一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拟委任人员资格”项中的“(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现修改为“(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招标文件第4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自控设备运维服务业绩。”我公司提供的智能交通类运维或者信息化类运维业绩包含监控系统运维和软件平台运维,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57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1)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登高架设作业),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我公司提供的该类人员证书为“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自控设备运维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运维内容中任意2项:监测监控系统运维;软件平台运维;自控系统及设备运维。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计取4个业绩,最多得12分。”我公司提供的智能交通类运维或信息化类运维业绩所含系统名称不完全一致,但功能一致,系统名称为“安防监控(或综合安防系统或监控系统)”、“多业务综合集成平台(或交管平台)”,是否满足要求? 答:予以认可。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丁晨风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6年4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