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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高刘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6BFFBZ00308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高刘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FBZ00308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中“便利化服务”中的备注内容现变更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请各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中“配合完善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现调整为“配合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等......”。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0:附加条款——“四、设计服务要求:”中“3、勘察设计阶段交付物交付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不符合,发包人有权在合同总价中扣除1万元的违约金。(1)勘察设计阶段交付物宜包括三维地形地质模型......(4)在交付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水务工程信息模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现删除。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服务要求”中第(1)~(5)条现调整为:“(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可研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工作,设计深度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计工作范围还包含勘察、测绘、物探、管网检测(如需)、勘测定界;能评、稳评、环评、水土保持评价、厂内外供电、规划方案、消防、安评(如需)、排污口论证、防洪影响评价、人防、抗震设防、深基坑支护(如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专项设计及评审报批。所有阶段、所有专业的设计评审费(不含审图费)及报批配合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综合报价内。 (2)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导线点、水准点交桩、编制设备采购技术规范、配合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本项目建设所需项目前期工作,并提供施工期间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如需)等后续服务。 (3)负责配合编写项目调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等与设计工程量有关的所有要求,并对所有文件成果负总责。 (4)配合招标人做好项目选址以及规划报建等相关工作。 (5)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地质勘查、测绘及物探任务,经招标人同意,可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并对所有文件成果负总责。” 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二、服务要求”中第(6)~(9)条内容不作调整。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四、服务周期”现调整为:“本项目设计任务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签订合同后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为准。 1.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90天内,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送审工作。 2.初步设计方案: 可研批复后9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及送审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纸质和电子版)编制及送审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施工招标模式决定设计任务的具体工作:包含施工图设计、审图在内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施工期间设计代表驻场、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刘庆钦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6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