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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00260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骆岗公园零星工程维修服务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WZ00260)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施工业绩。问:我单位提供不低于245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改造或者室内装饰业绩,请问是否满足? 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里的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问:我单位提供不低于245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改造或者室内装饰业绩,请问是否满足? 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3.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里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问:我单位提供不低于245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改造或者室内装饰业绩,请问是否满足? 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4.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评分标准,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3)其他材料: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针对此要求:我司提供的业绩证明中,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代替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5.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施工业绩。”以及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2分。”请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45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或维修改造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针对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三项施工内容: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照明、消防、弱电智能化系统、装饰装修。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0日10:30”,现延期到“2026年04月13日10:30”;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7时30分前”,现延期到“2026年04月02日17时30分前”;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33611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马俊 电 话:0551-66223056、66223831 2026年3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