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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内工程造价审核及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HAAWZ0291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内工程造价审核及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AAWZ02918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6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核)或造价结算审核业绩,每提供1个得3分,满分1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如合同甲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如合同未能体现为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如立项批复、初设批复、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等。 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甲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同中未能明确体现资金性质为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P46页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跟踪审核)或造价结算审核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承担项目负责人岗位。 (3)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经评审的投标人业绩不予计分。 (5)如合同甲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评标委员会予以认可;如合同未能体现为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如立项批复、初设批复、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等。 问: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甲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同中未能明确体现资金性质为财政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 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551-6360289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77;66223831 2025年12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