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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三年任期年报及考核等审计中介机构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249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三年任期年报及考核等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WZ0249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2.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关键页或合同甲方证明等,审计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等应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注:如提供的单个合同业绩服务内容包含连续几个年度,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每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3)其他材料: /

3.业绩材料说明: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4.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等),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问: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审计报告时,审计报告是否需要加盖合同甲方公章?若审计报告无法加盖公章是否还需要另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履约证明。

答:若提供的“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审计报告且该报告中已包含经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关键页(如报告附注页或签章页等),则视为已满足招标文件关于“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要求,无需在报告其他页面重复盖章。如所提供审计报告无任何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公章,则须另行提供由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金寨南路69

联系人:吴工

联系方式:0551-6272623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12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附件:合肥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三年任期年报及考核等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