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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232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流域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FWZ02325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结算审计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主证明中,某项目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的项目中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总投资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计业绩,每项2.5分,最多得10分。”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主证明中,某项目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执行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计业绩。 3.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详细评审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计业绩,每项2.5分,最多的10分。”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主证明中,某项目的排水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00万元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执行招标文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少于800万元的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工程结算审计业绩。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72、66223831 2025年11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