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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230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工程监理变更公告及答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2301)
第一部分: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 建设规模: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895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配建绿地约3.13亩。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和全过程监理。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6.1亿元
2.9招标范围: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895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配建绿地约3.13亩。
2.12合同估算价:213.5万元
现修改为:
2.6建设规模: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5995.17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配建绿地约3.13亩。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工程监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和全过程监理。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5.3亿元
2.9招标范围: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5995.17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配建绿地约3.13亩。
2.12合同估算价:185.5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修改为: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第二部分:延期公告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12月03日09时30分”;
3.原投标人疑问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9日17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11月23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三部分:投标人疑问
(一)投标函(商务文件)“8.如我方拟派项目总监在监项目达到3个,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日内,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其他项目完成项目总监变更,时间节点认定以其他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项目总监变更的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其中标资格。”(七)总监理工程师承诺“本人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现郑重承诺如下:一、目前负责的在监项目未达到3个或虽负责的在监项目达到3个,但承诺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二、如本人在监项目达到3个,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日内,本人将从其他项目完成项目总监变更,时间节点认定以其他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项目总监变更的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其中标资格。“
疑问:上述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
1、假如拟派总监在监项目未达到3个,如中标,不需要本人从其他项目完成项目总监变更;
2、假如拟派总监在监项目达到3个,如中标,则需要本人从其他项目(3个在监项目中的任意1个)完成总监变更,时间节点按上述要求执行。
回复:是。另提示:如本项目总监担任2个及以上项目总监,须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确保本项目每月在岗时间要求。
(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我方疑问: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安徽省外地区(如山东、江苏等)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行政审批局”等(例举如下),请问,由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三)《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商务文件)》、《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中均有总监在监项目的相应要求。
请问: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布后30日内,是允许总监有最多2个其它负责的在监项目还是不允许有其它任何在监项目?
回复:本项目总监须按行业政策要求确保在同一地区担任不超过3个项目总监(含本项目),确保本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另提示:如本项目总监担任2个及以上项目总监,须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确保本项目每月在岗时间要求。
(四)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监理合同的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资料等的工程名称不一致(如合同项目名称为“某地块”等情况),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五)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资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相关截图(能体现现企业名称和历史名称),是否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六)若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业绩中,原合同甲方为事业单位,其名称发生变更(如某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变更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等),由甲方盖章出具此类证明(或说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说明:事业单位无工商变更信息)
回复:予以认可。
(七)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含配套商业、地下室、配电房等),是否均视为居住建筑?
回复:可以视为。
第四部分: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须包含装配式建筑)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监理范围须包含装配式建筑)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评分标准-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范围须包含装配式建筑),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修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范围须包含装配式建筑),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项目概况:包河区BH2025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895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
修改为:
一、项目概况:包河区BH2025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5995.17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4)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213.5万元。
修改为:
(4)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185.5万元。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工程概况:3.工程规模: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895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项目监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和全过程监理。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1亿元。
修改为:
3.工程规模: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嘉陵江路与大理路交口西北角,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5995.17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配建绿地约3.13亩。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项目监理,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和全过程监理。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5.3亿元。
(五)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1:监理范围包括: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35895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
修改为:
包河区BH202436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46300平方米(约69.45亩),计容面积约为92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25995.17平方米,含装配式内容。配建道路甘海路(茶马巷-大理路)长约250m,规划红线宽度15m。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51-6518883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5年11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