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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ARZ0056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1 2025HEARZ00563 各投标人: 1、关于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人员配备”第1条评审细则能否适当修改的询问。 答:修改为:1、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人员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三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得1分;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二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得2分;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一级中式面点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得3分。 2、关于对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人员配备”第2条评审细则能否适当修改的询问。 答:修改为:人员配备 2、“ 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得 3 分,此项满分 3 分”。 3、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投标人业绩”要求“服务过的或正在服务4000人及以上”,如果提供的经营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人数,请问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对应管理部门公章)的食堂所在校区在校人数达4000人”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学校官网查询截图(能够清楚列明食堂所在校区人数达4000人),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合同无法体现服务人数的,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或对应管理部门公章均可)。综合考虑到学校官网信息可能会存在信息撤换、更新、展示不全面,进而导致数据准确性无法溯源、核实等情况的发生,投标人提供学校官网查询截图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指标“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业主类别”,但招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业绩承诺函”。请问投标人是否可自行增加该格式? 答:投标人可以自行制作“投标人业绩承诺函”格式,也可以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评审资料”“(一)投标人业绩”表格的“备注”栏中书写业主类别。 5、关于是否只认可人社部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询问。 答:提供三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证书),均予以认可。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7月7日10时00分。 7、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开标舱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100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52-317912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2025年6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