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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水务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128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水务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1、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WZ01283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投标人可否采用总所或有关联的其他分所的律所业绩类、荣誉类证明材料作为投标人业绩、荣誉?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如能提供与供水企业常见法律服务相关的业绩,能否作为参考依据或加分项?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律师团队成员的执业年限有无要求? 答:投标人律师团队须为专职执业律师,具体年限无强制性要求。 4.投标人业绩一项,同一家顾问单位不同年度的顾问合同能否重复使用?比如,投标人提供某一家单位连续3年的3份顾问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必须提供不同顾问单位的顾问合同? 答:同一家顾问单位的顾问合同仅认可一次。 5.发包人要求一栏中费用报价第二项中“出庭诉讼费”具体是指什么?案件的法院诉讼费是由当事人承担的,投标人报价是否包含发包人应支付的法院案件诉讼费? 答:“出庭诉讼费”是指代理律师出庭诉讼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等一切各类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包含发包人应支付的法院案件诉讼费。 6.附件四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为0,是否可以不提供业绩?如需提供,是否必须提供与供水企业有关的业绩要求?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即不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从顾问团队律师成员中指定1名,但其须具有“委托代理律师业绩”。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5年6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