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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卓越绩效管理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HAFWN0134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卓越绩效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HAFWN01347 磋商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投标人资质证书”项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体系认证证书、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级)。如投标人本身为认证机构,具备发放上述资质证书的资质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证机构本身不得对自身进行认证。请问是否可以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代替上述认证证书,代表投标人具备上述能力要求? 答:如投标人为认证机构,具备发放上述认证证书的资质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认证机构本身不得对自身进行认证。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投标人资质证书”项,上述投标人可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认证机构批准书,且批准范围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认证,每包含一类认证的,“投标人资质证书”项得2分,满分6分。 2. 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二、评审方法--2.2综合评分--人员配备、人员资格”项要求相关人员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请问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人员具备本项目实际履约能力,能否视同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答: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人员具备本项目实际履约能力,可以视同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冯工 电 话:0551-6445967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183,66223831 2025年6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