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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087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高新区排水防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FWZ0087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中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以下业绩之一:(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编制业绩。 请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审核业绩,是否也满足本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答:不认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延伸,其行为可以视为总公司的行为,分公司业绩可以视为总公司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业绩能否符合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谢谢! 答:认可。 3.请问我公司提供的某项目业绩中含有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是否可以? 答:认可,业绩中管道(或管涵)工程的工程总投资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4.针对招标文件P25投标人业绩要求 如为工程结算审计的业绩: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公章。 小注:1)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投资额等),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定案报告或定案表)。定案报告(或定案表)中须同时有合同甲方、审计方、施工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问:(1)我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是与合肥市审计局签订的框架合同,审计报告定案表有业主单位、施工方、审计方盖章,无合同甲方(合肥市审计局)盖章,请问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是否认可? 答: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P26 如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 须为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即同时提供盖有合同甲方及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执业印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或扉页)和最高投标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 小注:1)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同一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为两家及以上单位共同编制,其中一家编制单位为投标人,则可视同为投标人业绩,业绩予以认同。 3)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和该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问:我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为A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项目,A公司为合同甲方; (1)A公司造价咨询合作服务项目签定的是年度框架合同,在合同约定年度内以任务单形式分配若干个项目,请问年度合同下分配的多个项目是否可以作为多个业绩使用? (2)每个项目分配以盖有下属子公司“A公司下属子公司的造价业务专用章”的任务单为准,出具的每个项目成果文件及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只盖有业主单位公章,没有合同甲方A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盖章,请问提供合同甲方证明是否认可? 答:1)可以。 2)认可,但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工程总投资额、合同签订时间,且加盖甲方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以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P25至P26,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招标文件P64至P66,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 请问:我单位有水厂工程项目,此项目包含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管道(或管涵)安装工程的总投资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请问此项目是否认可? 答:认可,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7.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或奖项或通报表彰)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否则不予认可。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请问:我单位荣获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A级、AA级、AAA级是否满足详细评审要求? 答:(1)问题中颁发的A级、AA级、AAA级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属于荣誉(或奖项或通报表彰)性质的证书,而非其他类型的证书,如资质类等。(2)颁发机构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上述2点需同时满足,则认可。 8.项目组成员是否可以使用已退休人员?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根据合肥市高新水防涝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是对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整治进行跟踪审计,市政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中土建部分包含土方的开挖、沙包管、雨水井、污水井、机电产业园泵站进行拆除重建等,这些土建工程已经超过总造价的三分之一;而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5人,而土建专业一级造价师只要一人;这样分配人员既不合理,也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更不符合安徽省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置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把资格审查条件中土建和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比例进行调整。 答:本项目为管道安装工程,因此项目负责人的以安装工程专业为宜,项目组中也包含土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0、6622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5年5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