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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蜀山区SS202408号、SS202409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49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蜀山区SS202408号、SS202409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补疑1 (2025BFFBZ00497)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66-67,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能否使用政府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来补充证明项目建筑规模等信息?(图见附件) 答:可以。 2.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以及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中的:1.项目落地性展示:居住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不含在建项目),必须是合肥项目吗,还是可以是其他城市的项目? 答: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以及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中项目落地性展示、设计研发能力展示、荣誉成就展示、同类客群产品成果展示为展示能力的四个方面,注释仅针对项目落地性展示,其余各方面考核内容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3.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以及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中的4“对比本项目区位,考量同类客户群体,展示本项目客户群体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不多于两个)”已建成但项目未全部验收完毕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4.设计研发能力展示:2019年1月1日以来与房地产行业优秀开发企业的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及住宅产品研发的合作经验成果,因涉及与开发企业保密协议,是需要怎么展示,是展示合同关键页,还是成果关键页?(图见附件) 答:无特定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即可。 5.发包人要求中,人员及分工要求中的方案设计人员,是团队成员一共5个前十开发商业绩,还是每人5个前十开发商业绩业绩?(图见附件) 答:每人5个,此处不作评审,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相关人员。 6.鉴于本次项目地块属于天鹅湖周边绝版地块,地理位置优越,更兼地形条件复杂,项目重要性、项目难度、项目规模均非一般项目可比,需要充足时间完善方案,故建议开标时间延期。 答:不做延期考虑。 7.投标方案任务书中显示“SS202409号地块红线外东侧三栋高层建筑后期予以保留,请充分考虑日照影响。”是否意味着09号地块红线外周边其他住宅建筑均无需考虑。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8.为保证本次项目周边分析严谨性,能否提供周边地块最新上位规划图。 答: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9. 本次项目是否可提供场地航拍图等相关现状资料。 答: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10.方案设计单位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是否视同符合招标文件3.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的条件。 答:“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视同符合“招标文件3.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公告3.1.7条”的相关要求。 11.联合体成员方(方案设计单位)是否需要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相关入库登记备案? 答:联合体牵头方入库登记备案即可。 12.“2.设计研发能力展示:2019 年1 月1 日以来与房地产行业优秀开发企业的住宅建筑方案设计及住宅产品研发的合作经验成果;” 请问: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和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内的内容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13.“3.荣誉成就展示: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房地产行业设计领域取得荣誉成就。” 1)我公司提供的荣誉成就证书、奖杯等证明材料为英文版,我司是否可以自行翻译成中文版? 2)我公司提供的荣誉成就证书、奖杯等证明材料中获奖人为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的名称,是否可以算作投标人荣誉? 答: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不可以。 14.“4. 同类客群产品成果展示:对比本项目区位,考量同类客户群体,展示本项目客户群体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不多于两个)。” 1)可以理解为以下哪种情况?请明确。 ①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建筑方案负责人在合肥当地参与设计的同类客群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 ②项目所在地周边其他设计公司所设计的同类客群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与本项目做的对比? 2)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和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内提供的两个方案成果是否可以重复? 答:1)投标人对比本项目区位,考量同类客户群体,展示在本项目客户群体所在区位范围内负责设计工作的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投标人可补充分析和简述该成果所在区位客户群体与本项目客户群体的契合,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2)可以。 15.出让条件中,09地块993方抢险抢修专业队是否可考虑易地建设;若在地块内建设,可否与文化活动及养老服务用房一起集中布置。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6.09地块除红线外东侧三栋高层建筑以外,东北角四方新村现状多层是否也要考虑日照影响。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7.09地块“轨道严格控制线”与“轨道影响控制线”之间区域,可否按出让条件中“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理解,可以布置新建建筑(需编制保护方案并提前征求轨道公司意见) 答:可以。 18.弹性支路在地块内的部分,保证道路走势和宽度不变的前提下,可否微调道路位置。 答: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9.评审标准中,“营销展示中心考虑超级符号融入造型设计”,超级符号是否特指合肥轨道企业logo。 答:不是。 20.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以及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中的4“对比本项目区位,考量同类客户群体,展示本项目客户群体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不多于两个)”大地块分批次修建,其中某期建成但总项目未建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要求必须是合肥项目?(图见附件) 答:1)某期建成但总项目未建成符合要求;2)投标人对比本项目区位,考量同类客户群体,展示本项目客户群体所在区位范围内已建成的高品质居住类建筑方案成果即可,投标人可补充分析和简述该成果所在区位客户群体与本项目客户群体的契合,评委进行综合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阮工 电 话:0551-690090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5年3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