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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0325
项目名称:长丰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1)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具体服务范围更正为:
序号 |
业务环节 |
服务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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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管理 |
现场服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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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诉讼 事务 辅助 |
调解服务 |
诉调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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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诉讼服务 |
导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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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案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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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立案信息录入及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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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调解辅助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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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立案材料数字化、智能中间柜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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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材料收转、分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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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保全鉴定辅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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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诉登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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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审判事务辅助 |
集中排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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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集中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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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执行和其他审判辅助 |
辅助庭室和执行局做其他相关审判、执行等事务性工作以及法庭庭审记录、庭审设备保障、庭审及办公设备维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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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中执行和其他审判辅助庭审中添加:③根据法庭数量提供庭审速录员;
(3)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人员条件及办公设备要求”中办公设备要求第一条更正为:采购人负责提供服务场地、办公条件(包括局部办公电脑、打印机、网络和办公家具等)。供应商负责提供办公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电脑、打印机及耗材等)、送达文书的车辆和驾驶员;
(4)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四、人员条件及办公设备要求”中办公设备要求的第四条删除;
(5)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管理要求”第八条更正为:因本项目涉及的辅助事务管理平台、送达辅助平台相关数据需与上级法院对接,为确保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及传输的稳定性,现场还需具有数据库处理能力、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6)具体更正内容具体以“附件”为准。
2、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3月25日 14:00;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3月25日14:00;
4、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楼。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西段185号
联系方式:0551-66661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