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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项目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41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一六八中学北校区项目检测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BZ00419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构成修改为: 2.2.1 分值构成 (100分) 技术文件:54分 商务文件:36分 报价文件:10分 2.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增加一条: 便利化服务方案 4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便利化服务方案综合评分,包括服务的便捷性、响应性及效率性等:优秀得3<F≤4分;良好得2<F≤3分;一般得1≤F≤2分;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评审标准修改为: 投标人荣誉 2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建设行业优秀质量检测企业或检测先进单位或工程检测类优秀企业等称号或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每次得2分,满分2分。 注:1.同一年度多次获奖的,只计取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鉴于本项目属于房屋建筑工程检测范畴,投标人若曾负责检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荣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类奖项(如鲁班奖、黄山杯等),将更契合项目实际需求,并在项目质量把控方面展现出更强的针对性。 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改为: 投标人具有下列荣誉之一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1)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建设行业优秀质量检测企业或检测先进单位或工程检测类优秀企业等称号或荣誉的,省级及以上的。 注:1.同一年度多次获奖的,只计取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负责检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类奖项(如鲁班奖、黄山杯等)的。 注:1.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仅以最高级别计取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扫描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的检测合同扫描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等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答:不予采纳。投标人荣誉部分内容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3。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10:00”,现延期到“2025年3月28日10:0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3月28日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4.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陶工 联系方式:0551-6286347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8、66223831 2025年3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