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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35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0358) 一、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3月27日09:30”; 2.原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4年03月17日17:30”,若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时间有疑问的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3.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5年03月27日09:30”; 4.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号开标室。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履约信誉”-“信用等级认定方式”现调整为:信用等级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和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中较高者为准。 三、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履约信誉-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9分;为A的,得6分,其余不得分。 问:与本项目同时招标的“合肥市2025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履约信誉:1.2021-2023年度,任意1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试验检测行业信用评价A级及以上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 建议本项目履约信用评价改为: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的,得9分。” 回复:不予修改,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9分;为A的,得6分,其余不得分。 2.4标段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 问:对4标段、5.6标段规模来说,要求过高,建议改为:“3.2投标人业绩要求: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明确:4标段包含二级公路路面修复,5、6标段均包含一级公路的修复,业绩要求符合项目规模,不予调整。 3.招标文件原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 问:对4标段、5.6标段规模来说,要求过高,建议改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明确:4标段包含二级公路路面修复,5、6标段均包含一级公路的修复,业绩要求符合项目规模,不予调整。 4.招标文件原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具备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 问:对4标段、5.6标段规模来说,要求过高,建议改为:“投标人业绩: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 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满分20分 (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明确:4标段包含二级公路路面修复,5、6标段均包含一级公路的修复,业绩要求符合项目规模,不予调整。 5.招标文件原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履约信誉: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9分;为A的,得6分,其余不得分。 问:对4标段、5.6标段规模来说,要求过高,建议改为: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A或连续两年为A的,得9分。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修改,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信用评价为AA的,得9分;为A的,得6分,其余不得分。 6.招标文件原文:招标文件P37-P38页:3.5资格审查材料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glxy.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监理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 1)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内容、建安费、合同金额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问:请问“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监理合同;(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提供的“(1)监理合同和(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 7.评标办法中,信用等级认定方式:信用等级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优先确认,如安徽省该年度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则按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认。注:1.同时具有多个信用评价结果的,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本项满分9分。 问:外省单位在安徽省内较难取得AA级别的信用等级,上述评标办法是否形成地方保护?请求修订为:信用等级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按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年度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中较高者为准。 回复:见本补疑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8.P59第三章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9分,最多得9分” 请问: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否满足要求并得分? 回复: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市政道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扫描件。 9.P59第三章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二.1、2、3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7500万元;(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60万元。4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20万元。5、6标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一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每个得5分,最多得10分。(1)单个合同中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4500万元;(2)单个合同中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90万元。” 3.5.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监理合同;(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1)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内容、建安费、合同金额、总监理工程姓名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请问: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的项目为多个单项(子项)工程打包的PPP项目,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为总体合同信息,项目多单项(子项)工程不能具体反映。本PPP项目实际包含的单项(子项)工程中符合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建安费总金额不少于7500万或监理费总金额不少于160万元"的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该项目PPP监理合同协议书及单项(子项)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或甲方证明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上述“1、2、3标段”、“4标段”、“5、6标段”要求?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所投单项(子项)工程项目包含在该PPP项目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10.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拟配备本标段的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等章节,但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中并没有这些章节。 请问:对于上述节点,投标人是否不用上传相关资料? 回复:投标人上传的资料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未做要求的可不用上传相关资料。 1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有“投标人信誉情况表”章节 请问:投标人是否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三)诚信投标承诺书”上传至此章节即可? 回复:可以上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51-65117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147;66223831 2025年3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