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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关镇河流域、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0306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丙子河流域、关镇河流域、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四期配套管网工程等3项工程第三方检测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FWZ00306 各位投标人,本项目原补疑2作废,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以本次补疑为准: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检测内容须包含雨污水工程)。 请问: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合同履约检测内容为市政道排或排水工程(其中包含沟槽地基承载力、灰剂量、压实度、排水管道及回填材料检测等涵盖雨污水工程的全部检测内容)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2.招标文件P55~56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均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建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检测内容须包含雨污水工程)。 请问:我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合同履约检测内容为市政道排或排水工程(其中包含沟槽地基承载力、灰剂量、压实度、排水管道及回填材料检测等涵盖雨污水工程的全部检测内容)的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俞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62;66223831 2025年3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