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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FBBZ0041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BBZ00413)

 

本项目变更部分:

1.原招标文件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款的10%(签约合同款=可研批复中建安费*中标费率);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一个月内付实际合同款的 30%(实际合同款=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中标费率);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交付并经审查后一个月内支付实际合同款的40%;

4.竣工审计阶段:工程竣工、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如只实施其中部分项目,或进行分批实施,则按实际实施比例计算设计费用

现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签约合同款的10%(签约合同款=可研批复中建安费*中标费率);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一个月内付实际合同款的 30%(实际合同款=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建安费*中标费率);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交付并经审查后一个月内支付实际合同款的40%;

4.竣工审计阶段:工程竣工、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如只实施其中部分项目,或进行分批实施,则按实际实施比例计算设计费用。(施工图按业主任务派遣单实施)”。

2.本项目投标人须知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1个”应为“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

3.本项目详细评审人员奖项“4.本项最多计取2个奖项”应为“4.本项最多计取3个奖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印象滨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包河区环巢湖大道1号

   编:230000

人:黄工

   话:0551-636632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编:230000

人:张工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533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附件:合肥滨湖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