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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厂第三方在线运维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029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厂第三方在线运维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WZ0029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公司对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厂第三方在线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存在疑问,请根据相应疑问做出回复: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单个处理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删除或修改该项投标资格要求。 事实依据:该项业绩资格要求中,设定污水处理厂具体处理规模限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我公司招标的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厂第三方在线运维服务共涉及47座污水处理厂,323台在线设备,总设计规模为144万立方米/日,其中单个厂区最大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单个合同中单个处理规模不低于1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为项目履约需要,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5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单个处理规模不低于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每个得2.5分,满分10分。注:1.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2.与同一业主单位(或甲方或污水处理厂)签订的不同年度的业绩,仅以最高分计取一次,不重复计分。”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删除或修改该项商务文件评分标准。 事实依据:该项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设定污水处理厂具体处理规模限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我公司招标的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净水厂第三方在线运维服务共涉及47座污水处理厂,323台在线设备,总设计规模为144万立方米/日,其中单个厂区最大规模为40万立方米/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单个合同中单个处理规模不低于20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业绩为项目履约需要,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年2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