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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SS202407号地块第三方全过程咨询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28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SS202407号地块第三方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BZ00281)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审核)业绩,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2)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或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业绩,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 ②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3.5亿元; ③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请问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署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署的业绩不予认可。 2.针对招标文件中P23“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2.如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 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①盖有委托方(业主)及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或执业印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或扉页)和最 高投标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②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 (需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提出以下疑问: 请问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是否提供①盖有委托方(业 主)及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或执业印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或扉页)和最高投标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或者②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需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即可? 答: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盖有委托方(业主)及造价咨询单位公章(或执业印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封面(或扉页)和最高投标限价封面(或扉页)扫描件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需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均可,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业主证明(需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须能体现对应项目业绩已完成,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瑞祥辰景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596号 联 系 人:万工 电 话:0551-6219860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47;66223831 2025年02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