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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19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和平路排涝泵站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BZ00191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注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投资额、业绩类型、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姓名(如要求)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与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中的“注3.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予以明确说明。”内容表述不一致。 建议“项目负责人荣誉”中的“注3.”修改为:“注3.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答:招标文件内容不予修改。针对“项目负责人荣誉”,如项目负责人荣誉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提供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的,则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审图合格证、竣工验收证明)予以佐证,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可视为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荣誉: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市政排水工程设计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对应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岗位)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奖项,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请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颁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奖等奖项,是否都属于“优秀工程设计”奖项? 答: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安徽省海绵城市建设协会颁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成果奖(优秀设计奖)予以认可。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优秀工程设计类奖项均予以认可,奖项名称不限于“优秀工程设计”。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审。 3.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8 设计、服务期限:730日历天”,与P103-104“八、设计服务要求”内设计服务期限要求不一致,请问“一、投标函(不含报价)”中设计服务期限按多少日历天填写? 答:因本项目设计服务全程跟踪至施工结束,服务期限中730日历天为包含施工阶段总时间;设计服务要求中时间要求为前期施工图设计完成所需时间。投标函中设计服务期限按照730日历天填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83、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