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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城建第一批次片区开发咨询及城市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143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城建第一批次片区开发咨询及城市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5BFFBZ00143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涉及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工作内容,参照一般惯例以及类似招标经验,上述两项工作一般无需资质要求。若联合体牵头方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承担策划咨询、城市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无资质,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根据招标文件第80页内容,“骆岗片区总体城市设计: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启动招标人委派骆岗片区总体城市设计咨询工作,并提供两套不同的方案成果。”本次招标工作内容涵盖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城市设计等内容,但同时要求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鉴于对高标准、高要求完成两套城市设计方案成果的考量,请问中标人是否能够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能力的城市设计单位,共同开展城市设计工作?

答:不允许。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7”现变更如下:“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2141000分”,现延期到“2025022110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022110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5021017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5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10-14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52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7日

附件:合肥城建第一批次片区开发咨询及城市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