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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空调系统运营及维保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EARN00019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空调系统运营及维保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5HEARN00019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实力和资质:1、投标人具有下列授权的:(1)原空调厂家(格力)授权售后服务资格认定,得3分,满分3分。(2)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书的,得3分,满分3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消毒服务相关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下列条件的:(1)一级资质得3分,(2)二级资质得2分,(3)三级资质1分,注:以最高级为准,不累计加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或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改造企业能力等级证书),且能力等级满足下列条件的:(1)A级得2分;(2)B级得1分;(3)C级得0.5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协会级别以其登记备案的民政部门级别确定。此处提出的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书,根据我司了解已授权某一家公司,指向性过于明显,建议删除。消毒服务相关企业资质证书A级是否可以作为一级证书使用。

答:1.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项目中央空调自控系统所有硬件及软件设备均为江森品牌,为保证自控系统维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故要求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且本项目未对品牌授权单位唯一性进行要求,获得品牌授权的单位均可得分。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2.如投标人提供的消毒服务相关企业资质等级为A级,同时A级为对应资质颁发机构认定的最高等级,则A级可视作为一级予以得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颁发机构出具的资质评定标准作为评审依据。

2.招标文件P48页,详细评审标准中:专业设备:投标人具有下列专业设备:(1)具有中央空调风管清洗机器人的,得2分;(2)具有中央空调杀菌消毒清洗机专业空调清洗设备的,得1分;(3)具有板换清洗保养专业拆解设备液压元件一拖四液压夹紧器的,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不能体现设备名称及用途的,须另附供货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此处提出的空调维保专业设备指向性过于明显,空调维保设备有上百种,建议此处修改为:专业设备: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维保工具配置方案:(1)维保专业设备、工具、仪器仪表种类齐全,证明材料完整,充分满足项目需要得4分。(2)维保专业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较为齐全,证明材料较为完整,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3)维保专业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较少,证明材料缺失,可能无法满足项目需要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设备设施清单、购置发票(或使用水印相机拍照)作为证明资料。

答:评审标准中要求的专业设备是根据现场设备维护保养的实际需要而提出的要求,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P48-P49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中央空调机组维保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1)30万元(含)—60 万元(不含)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60万元(含)—90万元(不含)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9分;(3)9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注:1.本项最高得12分;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多项要求的,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2.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此处对中央空调机组维保业绩金额进行了限制,建议此处修改为: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中央空调机组维保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注:1.本项最高得12分;2.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相对应增值税发票)。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提供发票的潜在投标单位提供收款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答:本项目业绩规模设置与项目实际相适应,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49-P50页,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最高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具备下列证书的:(1)一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个得3分,二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作业类型满足下列条件的:①电工作业的,每个得2分;②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每个得1分;③制冷与空调作业的,每个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1-2合注: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不得分。此处提到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与建筑电焊工证书具有同样的效应,一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制冷工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样的效应,建议此处修改为:人员配备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的,得1分,最高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具备下列证书的:(1)一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制冷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3分,二级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初级制冷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6分。(2)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作业类型满足下列条件的:①电工作业的,每个得2分;②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或建筑电焊工的,每个得1分;③制冷与空调作业的,每个得2.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1-2合注: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分一次,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响应文件中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任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则不得分。

答: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项目现场设备门类较多、维修作业难度较大,对施工作业的要求也较高。故人员配备要求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5.投标人实力和资质:1、投标人具有下列授权的:(1)原空调厂家(格力)授权售后服务资格认定,得3分,满分3分。(2)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书的,得3分,满分3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授权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消毒服务相关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下列条件的:(1)一级资质得3分,(2)二级资质得2分,(3)三级资质1分,注:以最高级为准,不累计加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空调工程安装维修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或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改造企业能力等级证书),且能力等级满足下列条件的:(1)A级得2分;(2)B级得1分;(3)C级得0.5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协会级别以其登记备案的民政部门级别确定。投标人实力和资质第1条第2项中提到的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书,根据我司了解已授权某一家公司,指向性过于明显。建议:建议删除。

答:安徽省行政中心1号楼项目中央空调自控系统所有硬件及软件设备均为江森品牌,为保证自控系统维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故要求江森自控品牌楼宇自控产品及技术授权,且本项目未对品牌授权单位唯一性进行要求,获得品牌授权的单位均可得分。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48页:招标文件内容描述:专业设备:投标人具有下列专业设备:(1)具有中央空调风管清洗机器人的,得2分;(2)具有中央空调杀菌消毒清洗机专业空调清洗设备的,得1分;(3)具有板换清洗保养专业拆解设备液压元件一拖四液压夹紧器的,得 1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发票不能体现设备名称及用途的,须另附供货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专业设备第(1)、(2)、(3)条提及的几个设备指向性过于明显。建议: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维保工具配置方案:(1)维保专业设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充分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2)维保专业设备种类较多,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的,得2分;(3)维保专业设备种类较少,可能无法满足项目需要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设备设施清单及图片作为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答:评审标准中要求的专业设备是根据现场设备维护保养的实际需要而提出的要求,故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

联系人:陈小为    联系方式:0551-6260104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6622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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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4日

附件:招标文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