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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播放控制器、视频监控主机及控制中心广播系统更新改造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211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播放控制器、视频监控主机及控制中心广播系统更新改造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WZ0211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24附录2业绩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请问正在履约的项目提供什么资料?已完成的项目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线路开通证明是否认可?
答:(1)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执行。(2)已完成的项目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线路开通证明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P25-26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均没有要求。
请问投标文件格式 六、资格审查中“(四)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五)主要人员简历表”;七、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 “(二)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是不是可以填写本项目无要求,无需提供。
答:可以。
3.招标文件145页【一、技术条款偏差表】中的【供货要求】以及【章节及条款号栏】中的相关内容与【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章节的内容不对应,投标人是否可以自行修改【供货要求】栏中的相关内容?或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章节对【供货要求】栏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
投标文件中关于标段的填写是否可以写1标段?
答:可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汪工
电话:0551-690090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4、66223831
2025年10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