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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塘西河净水厂现场池体盖板采购更换
原项目编号: 2025HAFWZ01830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塘西河净水厂现场池体盖板采购更换补疑1 (项目编号:2025HAFWZ01830) 第一部分:变更内容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1 付款方式修改为: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中标费率为依据,中标人应于供货、安装及清运工作等完成之后向招标人提供结算单及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日内,经验收合格将服务费的95%汇入中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提交5%等额质保金的,则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的100%。 2.本项目第四章合同-四、付款方式的内容修改为: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以中标费率为依据,乙方应于供货、安装及清运工作等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及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及结算单后30日内,经验收合格将服务费的95%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如乙方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等方式”提交5%等额质保金的,则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的100%。 3.本项目第五章供货要求新增以下内容: 五、质保期 本项目中标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自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中标人应提供自盖板验收之日起质保期内免费质量保证,若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因质量或安装原因损坏,则应无偿维修或更换,因货物质量或安装问题导致招标人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则应承担全部损失,并扣除全部质保金,若涉及到其他负面影响,招标人有权追究其相应责任。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系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49、66223831 2025年08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