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安居集团智能门锁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5BFFWZ01658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7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安居集团智能门锁采购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WZ0165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2:《安居集团智能门锁技术规范》

“第15条门锁材质:锁体和外面板采用不锈钢材质”的技术参数设置范围过窄,建议修改为不锈钢或铝合金或锌合金保留多种材质选择。

答:门锁材质修改为锁体采用不锈钢材质,外面板可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或锌合金材质。

2.招标文件“附件 3:安居集团物联网平台技术规范”中“三、设备对接技术规范”内提到“3.智能水表和4.智能电表”的技术规范。由于本次招标的智能设备不涉及到智能水表和智能电表。在编辑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编写智能水表和智能电表的技术规范?

答:不需要。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3、付款方式:“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本项目硬件设备设施按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正式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运维期(3年)。

3.每批次全部货物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并于招标人收到相关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正确且有效的发票、货物合格证、货物说明书、质量保证书、货物检验报告)后予以付款。其中:正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该批次总货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免费质保(运维)期满后退还(扣除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如有))。”

1)该项目招标要求为7000套分批交货,因各项目房屋交付时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周期较长,供货及安装时间跨度长,对投标人的收款周期较长;建议增加付款节点,预付款30%,到货签收支付至80%,验收后支付至95%;质保3%。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能否可以根据分批供货数量进行分批验收?

答:是的,项目分批供货分批验收。

4.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3年(约1095日历天)。按招标人各租赁住房项目开业情况分批供货,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内完成对应批次货物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并具备运营使用条件(中标通知书发放后45日内完成设备与招标人物联网平台对接联调及测试)。”请问是通过API方式对接,还是网关、门锁设备直连招标人物联网平台,如果是后者,45日时间很紧凑,建议为2个月。

答:网关、门锁设备直连招标人物联网平台。对接联调及测试时间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投标所需资料:“(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经查质检总局最新发布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智能电子锁产品未列入许可管理范围,因此本项目投标人是否可以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

答:本项目投标人无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

6.招标文件“附件 3:安居集团物联网平台技术规范”中“三、设备对接技术规范”内提到“3.智能水表和4.智能电表”的技术规范。本次招标只针对智能门锁,对应的智能水表和智能电表技术规范,请删除。

答:安居集团物联网平台技术规范适用于满足安居集团硬件采购要求的设备对接安居集团物联网平台的统一规范。投标人按照与本次采购的设备有关的对接规范对接即可。

第二部分: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1310时30分”,现延期到“2025年082510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8月25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460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51-629888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81

                                        2025年8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附件:2025BFFWZ01658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