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货物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高新区NQ2-2地块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AZ0089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高新区NQ2-2地块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AZ00897)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1.招标文件格式有“(四)制造商授权书”,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需要填写; 请问本授权书是否需要填写?若填写,请问是填写设备厂商信息还是投标单位信息? 回复:无需填写。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有大量需上传节点,但在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里此处仅有一个“(三)其他”,是否可以把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的其他内容全部上传在一个节点里,其他多余节点不上传内容? 回复:可以。 3.业绩证明材料的第2条和第3条均为业绩完工证明,是否只要提供其中一项?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1中第2问回复。 4.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需要提供完工证明?还是只提供合同即可?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除业绩合同外,还需要提供该业绩供电公司验收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5.团队人员指的是不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五大员,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拟派至项目的团队人员中不少于一人具有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6.电力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电气、输配电等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符合要求。 7.本项目主要内容为10kV电源进线和配电房内电气设备施工调试等,请问是否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 回复:本项目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要求执行。 8.本项目为建筑施工工程,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回复:本项目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要求执行。 9.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项目概括中招标范围有“同时还包含局、自管部分桥架、土建电排的施工。”因清单中只有少量桥架,请问此部分桥架是否指的配电房内桥架? 回复:是。 10.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中高低压断路器品牌为施耐德、ABB、西门子,但图纸中要求“本项目高压系统采用分散式DTU单元,取代传统的微机综保”,推荐的品牌不生产分散式DTU,请问如何确定? 回复:图纸中要求本项目高压系统采用分散式DTU单元,取代传统的微机综保。因此本项目取消对高压综保的品牌限定,中标人进场后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满足供电移交的品牌供招标人选择。 11.招标文件品牌推荐电流、电压互感器、消弧消谐品牌,请问此电流互感器是指高压互感器,还是高压、低压互感器均参考此品牌?另此处的消弧消谐指的是消弧消谐柜还是二次消谐?如是指的消弧消谐柜,但系统图为普通PT柜,请问如何确定? 回复:本项目高压、低压互感器均须参考招标品牌表;本项目未设计消弧消谐装置。 12.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投标制作软件中要求的格式不一样,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1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的供配电工程” 请问:轨道交通供电系统业绩(含变电所施工)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满足。 14.1#总配电房中3#、4#变压器2台至低压进柜带形母线TMY-4*(100*10)+80*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部分工程量,请给予复核、修改、补充为感!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此部分工程量已含在相应单位工程“清单项目编号030403003001”中,投标人报价综合考虑。 15.2#总配电房中4台变压器至低压进柜带形母线TMY-4*(125*10)+80*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7.2m,1#分配电房中2台变压器至低压进柜带形母线TMY-4*(125*10)+80*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3.6m,1#公建配电房中2台变压器至低压进柜带形母线TMY-4*(100*10)+80*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3.6m,这些带形母线的竖直部分的工程量是否遗漏,请给予复核、修改、补充为感!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报价综合考虑。 16.请提供生活水泵房桥架走向图,及其型号,提供的招标图纸中未见该部分图纸,无法核实工程量,请给予复核、修改、补充为感!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生活泵房本次招标仅计1#总配电房至生活水泵的电表箱的工程量。 17.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WDZC-YJY23-4*120电力电缆333.1米,经测量333.1米工程量为1#总配电房至生活水泵的电表箱的工程量,从生活水泵电表箱至生活水泵进线柜的电缆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给予复核、修改、补充为感!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此处有图,图见附件) 回复:电表箱后出线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18.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1#总配、1#总配、1分配至集抄电源WDZC-YJY23-4*35电力电缆工程量分别是1#总配47.7m、 2#总配79.5m、1#分配58.7m,提供的招标图纸中无集抄电源设备终端,WDZC-YJY23-4*35电力电缆无法核实工程量,请给予复核、修改、补充为感! 回复:按照从所用屏至各变压器低压进线总柜考核表位置计算工程量。 19.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写明“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均无需提供”,且资格和详细评审项均无要求,若我单位承诺选用推荐品牌,投标文件技术文件中“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四、技术支持资料”相关资料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可以。 20.本项目招标公告中,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请问是否可以改为(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回复:本项目项目类别为:工程货物,具体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的要求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武汉路229号建投大厦 联 系 人:简工 电 话:0551-658870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17 2025年5月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