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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净水厂站基建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6BFFWZ50083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6-2028年净水厂站基建维修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WZ50083 一、招标文件澄清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五、费用及支付方式修改为:“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95万元;中标费率为 。 本项目合同暂估价为 95万元*中标费率(注:合同暂估价仅为参考价格,不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依据)。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书编制、报审、现场监测、会务、专家评审、验收等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由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签订框架合同。单个项目设计任务启动前,甲方与乙方签署单个项目补充协议,或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任务书,乙方据此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单个项目工程验收通过并移交后,经乙方申请和甲方审查后,甲方支付单个项目的勘察设计费。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暂估价。若单个合同结算时,累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暂估价,则超出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甲方不予支付,视为乙方优惠,乙方应无条件完成该单个合同的勘察设计服务。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请款材料及发票后,30天内转账至乙方的账户。 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计费方式如下: 1.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以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为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计费额,按照下表计算收费基价。 2.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中标费率。 例如: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则勘察设计费计费额为1000万元,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为38.8万元。若中标费率为90%,则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38.8×90%=34.92万元。”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三、设计费明细计算”“四、设计费支付方式”修改为: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1.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以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为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计费额,按照下表计算收费基价: 2.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中标费率。 例如: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则勘察设计费计费额为1000万元,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为38.8万元。若中标费率为90%,则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38.8×90%=34.92万元。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书编制、报审、现场监测、会务、专家评审、验收等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本项目由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签订框架合同。单个项目设计任务启动前,甲方与乙方签署单个项目补充协议,或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任务书,乙方据此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单个项目工程验收通过并移交后,经乙方申请和甲方审查后,甲方支付单个项目的勘察设计费。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暂估价。若单个合同结算时,累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暂估价,则超出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甲方不予支付,视为乙方优惠,乙方应无条件完成该单个合同的勘察设计服务。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请款材料及发票后,30天内转账至乙方的账户。” 3.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四、付款方式修改为: “本项目由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乙方签订框架合同。单个项目设计任务启动前,甲方与乙方签署单个项目补充协议,或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任务书,乙方据此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单个项目工程验收通过并移交后,经乙方申请和甲方审查后,甲方支付单个项目的勘察设计费。 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合同暂估价。若单个合同结算时,累计结算金额超出合同暂估价,则超出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甲方不予支付,视为乙方优惠,乙方应无条件完成该单个合同的勘察设计服务。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请款材料及发票后,30天内转账至乙方的账户。 1.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以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为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计费额,按照下表计算收费基价: 2.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中标费率。 例如:单个项目最终(或备案)的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000万元,则勘察设计费计费额为1000万元,单个项目勘察设计收费基价为38.8万元。若中标费率为90%,则单个项目勘察设计费=38.8×90%=34.92万元。” 若招标文件中存在其他未标注部分,按上述要求进行澄清说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 联 系 人:方工 联系方式:0551-644236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姚康 联系方式:0551-66223182;0551-66223831 2026年8月10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