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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滨河湾A地块总承包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BGZ5052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滨河湾A地块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BGZ50527) 投标人疑问: 1.本项目补疑中说明:本项目暂列金额为0万元计入单位工程其它项目清单,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所列的金额计入投标总价。招标文件第13页明确:1.第 I 部分最高投标限价:306815421.83元(含暂列金500万元)。请问以何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2.招标文件P84页投标人奖项荣誉中“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请问我单位施工总承包的铁路站房改扩建项目获奖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 3.如果含预留金500万元,请问此价格是否为不含税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投标单位本次报价是否要另考虑计入税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回复:暂列金500万元不含税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本次报价无需计入税金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4.能否提供总平面图的CAD图纸? 回复:详见本项目补疑1回复。 5.招标文件里给出工期节点,“建设单位下达任务书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首开住宅结构至正负零”,首开区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回复:首开区为5号楼,8号楼。 6.在招标公告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附录3中““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回复:理解无误。 7.在详细评审标准2.2.1(1)中,投标人业绩“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5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回复:理解无误。 8.根据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4.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和详细评审标准2.2.1(1)中,“7.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按照如下认定......”,我单位有一联合体投标并施工的2.9亿元的装配式住宅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业绩,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本工程合同范围内50%的专业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 回复:如投标人在此施工总承包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则评审时按照此业绩整体合同金额予以认定。 9.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在每一页中,均存在文字表头“参房建市政工程总承包评定分离招标示范文本(2023年版)(2023-AHHF-FJSZ-02)”和两道下划线,在正式的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保留? 回复:保留或不保留均可,此部分不做评审要求。 10.我单位有一建筑面积为4.9万平方米的学校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 11.我单位有一总造价3.4亿元的装配式住宅楼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投标人详细评审业绩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 12.我单位有一总造价2.1亿元的医院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项目经理详细评审业绩要求?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具体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 13.2022年度的北京市建筑(结构)长城杯金奖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 回复:不予认可,上述优质结构奖侧重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体结构质量,非针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体性评审奖项。 14.投保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要求:“1.建设单位下达任务书后50日历天内完成首开住宅结构至正负零;”。下达任务书后50日历天内完成首开住宅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基础桩及地下一层结构的施工,工期非常紧张,是否有误? 回复:确认无误。 15.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的篇幅不超过50页。”,请明确50页篇幅是否包含封面及目录。 回复:不含。 16.招标文件P20页,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描述:“本部分模拟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但所给的清单工程量均为1。请出具有具体工程量的模拟清单。 回复:本项目为EPC项目,无具体工程量的模拟清单。 17.招标文件P20页,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描述:“结算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按照中标人承包人投标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不含暂列金)I 部分报价/本项目第 I 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做为结算依据”,其中未明确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总价是如何确定的? 回复:计价依据详见最高投标限价总说明和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18.招标文件P86页,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M);M为12%。请明确第I、II部分是否都要满足该条件? 回复:评审时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19.招标文件P20页,报价文件编制要求中描述:“结算时,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按照中标人承包人投标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不含暂列金)I 部分报价/本项目第 I 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结算依据”,与P141竣工结算规定中的描述的第I 部分不一致,请明确第I 部分是发包人确认的总价×下浮比例,还是中标价? 回复:发包人确认的总价×下浮比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投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天堂寨路与石棣路交口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吴邦磊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6年6月24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