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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1#地块室外景观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BGZ50525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6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1#地块室外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BGZ50525) 一、延期公告: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07月01日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07月01日09:3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期限及其他要求—(3)其他要求b现调整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分情况。包括入围报价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评分,其中技术文件还需公开采用编码标注的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 三、温馨提示: 1.本项目2026年6月5日随招标公告发布的附件“[2026BFBGZ50525]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1幢地块室外景观工程.HFZF”作废,以本补疑附件“[2026BFBGZ50525]芜湖老船厂1900项目1幢地块室外景观工程.HFCF”为准,请各投标人使用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意时间制作投标文件,但制作完成的投标文件请于2026年6月18日00:00后合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此前已完成合并上传的投标人请按本补疑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并重新合并上传,以避免投标失败。 四、投标人疑问: 1.提问事项:本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自2025年1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我公司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正式退休人员,已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持有完整退休证件,无法再缴纳社会保险,现就此提出提问,并咨询相关合规性问题。 事实与依据: 人员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居住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人员资质、业绩、职称均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该人员现已退休,依法不再缴纳社会保险,无法提供2025年1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目前我司已备齐退休证书、身份证、企业返聘协议等全套资料。 安徽省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工程招投标退休人员社保问题的官方答复: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园林绿化类工程招投标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拟派管理人员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因客观原因无法缴纳社保、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可使用退休证、身份证、企业返聘协议替代社保材料,该规定在安徽省各地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景观、市政、房建类工程)中已普遍执行。(后附类似项目可使用退休人员截图) 同时安徽省内多个同类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招标项目(滁州、淮南、全椒等地)的答疑文件均参照上述政策,明确认可退休返聘人员以退休证明+返聘合同替代社保证明作为投标资格材料,且允许退休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 项目属性匹配本项目为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属于房屋建筑及市政配套工程范畴,完全适用安徽省针对工程招投标退休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招标文件仅硬性要求社保缴费证明,未考虑退休人员客观无法参保的特殊情形,存在条款不合理、未结合地方现行政策的问题。 提问请求: ①恳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确认本项目是否允许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②若允许退休人员上岗,恳请明确:退休人员无法提供2025年11月1日以来社保缴费证明时,是否可以提交退休证书、身份证、企业返聘协议等资料,替代社保缴费证明完成资格审查; ③如认可上述替代材料,请在答疑澄清文件中统一明确该事项,以便所有潜在投标人统一编制投标文件,保障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补充说明我公司承诺: 拟派退休项目负责人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在岗,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不少于25天、每日在岗不少于8小时”等在岗履职要求,完全胜任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所提供的退休证件、返聘协议、职称、业绩等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已要求“除非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滨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吴邦磊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147 2026年6月16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