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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新桥高端制造数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6BFJGZ50358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新桥高端制造数智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JGZ50358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第17条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总承包服务管理和服务费按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合同价或设备采购合同价(均扣除暂列金,不含配合工程)的 3.7%计取(含施工用水、电、网络费)”调整为“总承包服务管理和服务费按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合同价或设备采购合同价(均扣除暂列金,不含配合工程)的1.5%计取(不含水、电、网等包干费用)”。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由另行发包工程中标人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管理费和配合工程费,按另行发包工程合同价或设备采购合同价(均扣除暂列金,不含配合工程)的 3.7%计取(含 0.7%水、电、网等包干费用)”调整为“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由另行发包工程中标人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服务管理费和配合工程费,按另行发包工程合同价或设备采购合同价(均扣除暂列金,不含配合工程)的 1.5%计取(不含水、电、网等包干费用)”。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4异常低价评审中“异常低价”为486720356.14元。 第二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P80页企业实力要求,“(3)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 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 强等。” 请问:我单位提供 (1)注册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网截图及链接-龙头骨干企业,是否满足要求,请明确? (2)建筑业协会颁发的“AAA 企业信用企业”证书或“建筑业诚信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AAA企业信用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4)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证书及颁奖文件,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答:第(1)予以认可,(2)、(3)、(4)不予认可。 2、请问:本次投标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投标部分,电子交易系统中所附格式为固化内容,投标人仅能填空,投标文件格式是否以电子交易系统中所附格式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允许存在细微不同。 3、根据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中,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请问,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证查询信息网址及截图是否予以认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予以认可。 4、请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实行暂估价的材料、设备、专业工程及其价格有哪些? 答:无。 5、请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其价格有哪些? 答:无。 6、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5.4中注明:异常低价详见补疑,请问本项目是否设置异常低价? 答: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填写联合体牵头方即可。 8、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及自拟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牵头人提供即可。 9、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与电子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格式不一致的,请问直接沿用电子制作软件中的投标函是否认可? 答: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允许存在细微不同。 10、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0000万元或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2024年7月竣工验收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9亿元以上,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以上。合同、四库一平台、施工许可证、图纸中均显示为厂房,但验收工程类别误写成公建,在四库一平台基本信息中工程用途为工业建筑,且施工许可证上名称为**厂房,且厂房面积及厂房金额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此业绩附上合同、竣工验收、四库一平台、施工许可证、图纸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网上截图,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新桥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湖社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刘传权 电 话:0551-6387909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930 2026年5月12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