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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26BFJBZ50304

项目名称:合经区高刘、长岗片区住宅项目规划设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经区高刘、长岗片区住宅项目规划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6BFJBZ50304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经区高刘、长岗片区住宅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JBZ50304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 / ”调整为:“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调整为“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部分 1标段投标人疑问回复

1、商务评分“项目负责人荣誉",我单位拟提供获奖业绩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后期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上采用的是案名或是评奖时采用是案名报奖,这些造成与合同名称不一致情况。请问:如若提供的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进行说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1标段、2标段五块地是否为纯住宅用地,是否包含商业用地?请明确。

答:不包含,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地块竖向高程能否提供?

答: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4、有些项目业绩在合同签订时采用的是地块名称,后期该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审图合格证上写的是案名,或是有些项目评奖时也是采用的案名,造成合同名称、审图合格证名称、获奖名称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的情况。请问:针对这类审图合格证名称及获奖名称和合同名称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的的情况,在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外,可否认可额外提供的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进行说明?

答: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5、现有资料缺少周边规划用地情况,需提供项目周边用地性质或片区单元控规。

答:请投标人自行收集。

 

6、设计条件里要求建筑限高“建筑高度≤105米(黄海高程),具体建设方案需报民航主管部门审查”,请问105米指建筑高度还是高程?需提供项目地形图及周边道路高程。

答:105米黄海高程项目地形图及周边道路高程请自行踏勘。

 

7、招标文件中两个标段户型户型面积均为 70、80、90、110、135 平方米,请明确户型面积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房产面积或者固定公摊的方式,还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

答:户型面积包含公摊面积。

 

8、设计条件要求该地块内托育与幼儿园统一配建,请明确项目周边幼儿园用地位置

答:本次不含幼儿园设计。

 

第三部分 2标段投标人疑问回复

1、商务评分“项目负责人荣誉",我单位拟提供获奖业绩项目合同签订时采用地块名,后期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上采用的是案名或是评奖时采用是案名报奖,这些造成与合同名称不一致情况。请问:如若提供的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业主证明进行说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另行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荣誉”,我公司提供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无法体现该人员在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另外补充提供该获奖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否可以作为认定项目负责人担任上述岗位的有效证明材料?

答:除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外,还须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3、高刘地块设计条件通知书内容“该地块内托育服务设施合并至规划幼儿园用地中统一配建”以及“地块配套的社区管理用房集中设置在片区邻里中心中”高刘地块是否不需要设计幼儿园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并请提供规划幼儿园用地及片区邻里中心的位置。

答:不包含,具体位置规划还在编制中,暂时无法提供,请自行考虑。

 

4、可否提供明确项目周边用地性质。

答:暂无,自行考虑。

 

5、请提供地块二周边详细规划图则。

答:暂无,自行考虑。

 

6、地块配套的社区管理用房集中设置在片区邻里中心中,请明确邻里中心的位置。

答:请自行考虑。

 

7、关于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荣誉”,我公司提供的设计类奖项,其颁奖文件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但业绩合同扫描件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另外补充提供该获奖项目的审图合格证作为其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除提供审图合格证外,还须提供业绩合同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8、请问该项目是回迁安置房还是商品房项目?

答:暂未明确,后期根据政策调整,请自行考虑。

 

9、1标段、2标段五块地是否为纯住宅用地,是否包含商业用地?请明确。

答:不包含,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0、2标段是否包含长岗幼儿园地块的设计内容?请明确。

答:不包含。

 

11、地块竖向高程能否提供?

答:请自行踏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恒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中德合作创新园 9 号楼  

联系人:王工  

话:0551-63832966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66223831、6622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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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