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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金吴路(合淮路-外环西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50235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未来大科学城金吴路(合淮路-外环西路)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GZ50235 1、我公司某市政道路业绩(合同金额大于4000万元)的竣工验收证书上打印的竣工验收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由于存在个别小问题,整改了7天。整改完成日期为2021年1月7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字日期为2021年1月7日,请问本业绩的竣工验收日期是否认定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时间(即2021年1月7日),是否满足招标文件P4页3.1.4中”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答:满足。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与第66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业绩为市政桥梁工程或含市政道路的市政桥梁工程是否可以? 答:可以。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要求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奖项为:开封市沿黄生态廊道(示范区段)建设项目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樱花园项目)2023-2024年度“河南省园林工程金杯奖”工程,项目施工内容为铺装及配套设施、绿化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认可。 4、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要求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自 2021 年 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请问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提供的奖项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长城)竣工精品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5、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第2.2.2(2)条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我公司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为某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园林景观及小市政工程,其中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项目经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认可。 6、因每个省份的市政协会在优质工程奖的叫法不一致,安徽省市政协会颁发的叫优质工程奖,湖北省市政协会颁发的叫市政示范工程奖。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承担项目获得湖北省市政示范工程奖,是湖北省市政行业的省级优质工程类奖项。请问是否认可? 答:认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7、请问两个项目经理业绩时间线有重叠交叉的情况如何认定?是否认定符合招标文件为两个项目经理业绩还是1个项目经理业绩? 经查阅: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因此同一时间只认可一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 答:只认可中标时间在前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问题: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属于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吗? 答:属于。 9、问:详细评审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拟任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请问中国市政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中国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工程是否认可? 答:认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0、招标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拟任项目经理所负责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岗位)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1个奖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合肥市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是合肥市市政工程协会颁发庐州杯,我单位市政道路工程奖项也是我单位所在市政工程协会或者省级市政协会颁发唯一市政行业最高奖项,市政优质工程或市政精品工程或者市政金杯同属于市政协会颁发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1、若项目竣工资料竣工时间为分阶段竣工,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分阶段竣工,整体项目须全部竣工,竣工时间可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竣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3553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王志强 联系方式:0551-66223259、66223831 2026年4月10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