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工投·包河智造产业园(二期)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00117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包河智造产业园(二期)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BFFGZ0011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商务文件里的投标函,报价文件里的投标函与投标软件格式些许不同,以哪个为准? 答:经核查,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版本并无实质性区别,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按制作软件中的格式均予以认可。投标人中标后须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为准。如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内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内容提交,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提供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版本的投标函。 2、我司工程设计资质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 3、本项目业绩要求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请问提供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评审结果,该公告资料体现了装配率,是否可以作为装配式施工内容证明材料? 答:可以。 4、施工负责人承诺是否可以放在其他资料中? 答:可以。 5、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仅提供牵头单位即可? 答:牵头方提供即可,但对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有约束力。 6、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是否无需提供? 答:此为合同附件,投标时无需提供。 7、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含装配式施工内容,我公司拟提供的业绩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但在合同中未体现,针对装配式施工内容开具业主证明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8、请问我单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类项目,在合同和竣工报告中未体现装配式,实际施工中包含装配式等施工内容,我司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包含装配式内容的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工投智造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沈阳路与吉林路交口西北角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许良 电 话:0551-66223921、66223253 2026年2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