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储及高新区国风三期分布式光伏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6BFFGZ00133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分布式光储及高新区国风三期分布式光伏工程补疑2 项目编号:2026BFFGZ00133 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依据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第二类: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4)其他材料: / 请问:我公司符合条件的屋顶光伏项目业主单位为民营企业,未在线上公开招标,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截图,第(2)项是否可以改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电部门盖章的并网验收单?第(3)项是否可以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回答:针对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第(2)项,若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第(3)项修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2、依据招标文件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并网容量不少于0.7MWh的已并网用户侧储能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请问:单个合同中并网容量不少于0.7MWh的要求,意思是否为单个满足要求的储能项目或者项目中包含储能的项目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合同中包含储能项目即可,且储能项目并网容量不少于0.7MWh。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7967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方式:0551-66223259、66223831 2026年2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