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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市政供冷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HAFWZ03108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市政供冷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5HAFWZ03108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项,请问:暖通空调施工业绩中包含空调机房安装施工,且空调机房安装施工金额不小于300万元,并提供业主证明。评分时是否可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业绩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按“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两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章)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金额),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281259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183、66223831 2026年1月1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