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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四里河路(固镇路-北一环)(不含涉铁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2534
原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四里河路(固镇路-北一环)(不含涉铁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5BFFGZ02534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该项目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补遗1,附件内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第4列为“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与招标文件第64页要求的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评审的“第 4 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及招标文件第235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不一致,请明确第四列如何填写,以哪种为准?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2.招标文件P216页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的内容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填报的“投标函(报价文件)”内容基本一致,是否不需要再另外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 答:投标人提供的格式为上述两种格式的任一种的均予以认可。 3.招标人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并没有“数量”一列,投标文件格式《(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数量”一列要求响应《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请明确《(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数量”一列是否不需填报?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4.招标文件第235页“(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如有)”中第4列“数量”在补遗一下发的资料“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未发现,请问“数量”一列是否删除? 答:详见补疑2附件内容,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24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79、66223831 2025年1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附件:补疑3.pdf